许昌学院是几本|河南省许昌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高考 2021-07-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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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许昌学院(Xuchang University)坐落于河南省许昌市,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项目,学校为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河南省许昌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许昌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许昌学院(国标代码10480)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和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办学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许昌市兴华路2111号(医学院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授课地点在校本部。

  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3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无统考成绩的省份使用联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美术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绘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对口招生):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科目总分并列,则依次按照术科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合卷分数、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学校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文科3400元/生·学年,理科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5700元/生·学年,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文、理科14000元/生·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文学16000元/生·学年,舞蹈学15000元/生·学年。

  普通专科专业:旅游管理3300元/生·学年,医学类44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市场营销、音乐教育11000元/生·学年,护理12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13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每生每年2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第十八条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度许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监督电话:0374—2962856

  学校网址:http://www.xcu.edu.cn

 

【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政编码: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书法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学校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

  九、奖励资助

  学校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救助、越冬资助、温馨旅途、优秀困难大学生、困难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等十余项资助措施,“奖、贷、助、减、免”五位一体的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体系,从广度上覆盖了全校每一位困难学生,从深度上服务每位困难学生整个大学生涯。所有资助资金档次划分、资助额度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十、附则

  1、具有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安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

  4、本章程为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限于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使用,解释权在安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372-2900135 传真:0372-2900106

  网址:http://www.aynu.edu.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478

  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

  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来源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高招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同一院校志愿级别下,对于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在录取基准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河南省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及报考要求

  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 

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戏剧影视文学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 

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当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第二十条: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我校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项目。

  第二十一条:项目学制4 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国内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学生可以选择两种授课模式。一是在国内完成整个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二是在国内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合格(前3年),签证成功后赴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最后1 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分别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和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十二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项目。

  第二十三条:项目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在国内完成4年本科课程学习,由中方和马来西亚外方教师共同授课。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第七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5000元,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年:20000元。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700-8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有:

  电话:0394-859246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zknu.edu.cn

  第三十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

  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

  第三十四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许昌学院是几本|河南省许昌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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