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宁夏财经职业学院_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 2021-07-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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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坐落于宁夏职业教育园区,是一所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和社会体育人才,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为一体的高等专科体育职业院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矿业与化学工程系、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管理与经济系、人文社科系、艺术传媒系六个系,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两个部。开设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二十五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工、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
  学校始终践行“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战略定位和人才培养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项目,依托北方国际大学联盟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国际教育平台,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近百所高校建立了中外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关系。在加拿大、英国、美国等国家分别建立了“海外课堂”学习实践基地,开展“青年海外训练营”、“英伦大学堂”、“精鹰计划”等微留学项目,帮助和引领学生开阔国际视野,提升沟通能力与综合素质。同时,为帮助学生实现“海外直通、名校读研”继续深造的目标,我校与英、美、澳、加等国家的百余所高校开展本硕直通车项目,助力广大学子从银川走向世界,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人才。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四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我校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的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统考成绩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宁夏考生报考摄影专业、河北及新疆考生报考传媒类专业除外),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
  3、宁夏考生报考我校摄影专业:报考该专业的宁夏考生需取得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宁夏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
  4、河北考生报考我校传媒类专业:我校与河北传媒学院合作,认可该校传媒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校考成绩,河北考生参加该校传媒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
  5、新疆考生报考我校传媒类专业:取得我校在新疆传媒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但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艺术类学生不得跨专业类转专业。
  第十七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立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生?年、二等奖1000元/生?年、三等奖500元/生?年)和企业奖学金(1000元/生?年)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五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198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含外出访学一学期),住宿费每学年2800元(统一提供床上用品)。我校新生报到采用网上自主选择宿舍,通过网上查询、注册、缴费、选宿舍等流程后,将享受“一站式报到服务”,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密切关注我校官网及招生就业处微信平台,以便掌握录取及报到相关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1-5181888、5181999、5181788
  5181860、5181880、5181033
  传真:0951-5181850
  网址:Http://www.cumtyc.com.cn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邮政编码:750021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章程》和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624,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第五条 学院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
  第六条 学院简介: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挂牌成立。是一所特色鲜明,培养竞技体育、社会体育人才,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为一体的公办高等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现占地面积290亩,现有建筑面积66050平方米。拥有游泳馆、球类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田径馆以及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实训场所。拥有多媒体教室23间,自动录播室1间,图书8.5万册。建有运动生理、运动解剖、体育保健、体育心理四大实验室和心理活动室,并有15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重要职能,按照“引进、培养、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已经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院设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五个专业,2018年首次招生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三个专业。学院秉承“厚德、笃学、拼搏、创新”的院训,围绕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为引导,培养实践能力较强的技能型专业体育人才,致力于宁夏竞技体育、中小学体育教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的服务与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 学生工作部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协助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九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并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专业名称及代码:运动训练670401体育教育670114K社会体育670403。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身心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照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依照文化加专业术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二十条 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分数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提交延期入学申请。未提交申请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政策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资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二)“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学生减免学费。
  (三)学生享有应征入伍学费代偿。
  (四)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42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邮编:750021;咨询电话:0951-3068899;学院网址:http://www.nxtyzyxy.com。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5月27日宁夏财经职业学院_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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