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怎么样_宁夏理工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本预科招生章程

高考 2021-07-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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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宁夏理工学院(Ningxi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在西北重工基地、塞上湖泊水乡—宁夏石嘴山市。是教育部批准的国有民办本科高校,是清华大学(重点支援西部高校)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基地、研究生短期挂职基地。由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宁夏理工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本预科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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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
  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公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将同一科类出档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3、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术科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
  2、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
  3、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联合培养项目
  1、学校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施行“1+3”、“2+2”、“2+2+1”(本硕连读)、“3+1+1”(本硕连读)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一至两年,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2、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
  “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AISEC)”项目招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工程。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宁夏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有意向赴国外留学的可通过申请,经学校选拔后,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符合国外合作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本硕连读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3、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和东北大学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4、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浙江工业大学出具学习证明。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施耐德特色实验班):该专业由学校与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学生模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进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2000元/人;燕宝奖学金:2000-5000元/人。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访学、留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1、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
  2、应用技术大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AISEC项目)专业:25000元/年。
  3、与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4、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
  5、专科:普通类专业学费:5900元/年。
  6、住宿费:2200元/年/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1407,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预科学制为一年。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和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方民族大学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比例、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及就业需求等因素,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类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左右,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开设英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7个语种,以其他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一般为英语,但如果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与其所报外语专业语种相一致,也可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非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如果同为汉族或同为少数民族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对比相关考试科目后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对比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依次对比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外语类依次对比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非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按照浙江省和上海市考试院明确的投档原则优先录取进档高分考生,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我校按艺术统(联)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进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级艺术统(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录取专业。
  (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艺术考生以区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时对比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后 ,分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考生的器乐种类须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长笛、二胡、琵琶、扬琴、萨克斯(单簧管)、古筝、竹笛、笙,其它器乐不能报考。
  (4)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且体育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我校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进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由本校负责招生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注明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联合制定和实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本校颁发,注明由两校联合培养,合肥工业大学予以认可。
  第五章 收 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每生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艺术类动画专业学费88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预科教育学费2500元;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500元、6人间800元、4人间1200元。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对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测。经复查或复测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信息网和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考生由学校通过邮政EMS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入学之后,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6992 2066335
  传真:(0951) 206699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址:http://zb.nun.edu.cn/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示范性高职学院和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学院。
  学校坐落于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内,同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院占地1538亩,固定资产总值8.15亿元。2015年,学院建成了4个与宁夏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最紧密衔接的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分别是现代电子信息、烹调工艺与营养、现代煤化工和现代装备制造,成为宁夏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2017年12月,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621人,并涌现出一批自治区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塞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中国烹饪大师”、“全国餐饮服务大师”等优秀教师。并建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2个,。
  学校是宁夏办学规模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之一。拥有1个全区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1个大学生创业园、6个校中厂、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和159个校内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 204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校企携手开展横向课题70余项, 获批专利21个。面向宁夏第二、三产业,设置有涵盖了旅游、财经商贸、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11个大类的37个高职专业,构成了以汽车运用与维修等4个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市场营销等11个自治区级重点特色专业为支撑,引领带动各专业共同发展的工商两翼齐飞、多层塔型专业结构。
  学校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自2008年以来,学生在全国和自治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学校已成为全区技能大赛主办区,学生个人及团体获得区级一等奖180个;获得二等奖以上10余个(荣获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汽车营销赛项一等奖,实现了宁夏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零”的突破)。
  多年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人才10万余名,得到用人单位高度评价,评价学生“上岗快、留得住、素质高”。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企业评价满意率达到96%以上,学院连续多年被授予“全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步伐,强强联合、共谋发展,先后与宁夏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多所区内外高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突尼斯苏斯高等旅游学院等境外大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培育突出贡献奖”“技能人才培养奖”“职业教育创新奖”“全国教育成果奖”“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以及“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培养和使用技能型人才先进集体”“自治区定点帮扶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扶贫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录取规则
  1、根据生源地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政策,在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依据分数优先原则
  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分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首先,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检索该考生的第一专业是否满额,未满额则完成录取,满额则检索第二专业。以此类推,检索到最后一个专业仍满额时,该生便进入调剂处理程序,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
  三、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四、资助、奖励情况
  1、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高职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各类企业资助,各项生活补贴等,奖、助面达90%。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特困生助学贷款。
  五、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4600/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六、其他要求
  报考我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七、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招生咨询电话: 0951—6736336 6737079 6722904 5618928
  网址:www.nxgs.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宁夏理工学院怎么样_宁夏理工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本预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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