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_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大学 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高考 2021-06-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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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内蒙古科技大学,简称“内科大”,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大学 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院校志愿。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理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商务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文科)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金融学专业(普通文科)、会计学专业(普通文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已不区分文理科类投档的,相关专业录取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音乐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8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两个方向。其中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小提琴、二胡、笛子(竹笛)、扬琴、琵琶、笙、阮的考生;声乐方向只招收统考声乐考生,唱法不限。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河北省、山西省只招声乐统考考生;安徽省只招统考主项声乐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体育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专业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为足球的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
  [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必测科目次优等级、另两门必测科目等级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最低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C/C/C/C、1合格。
  [3]浙江省:学校2018年在浙江省全部录取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如满足教育部及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相关部门关于录取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我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招生章程中所规定内容,对已投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4]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电 话: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com
  网 址:http://www.imust.cn(学校主页)
  http://zhaosheng.imust.cn(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纳入直属高校排序。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http://zhaosheng.imu.edu.cn。
  (二)录取批次
  1.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 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4. 高职高专:高职高专批录取。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五)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保送生招生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
  (八)八省区计划
  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八省区协作蒙授计划,招收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高中生,新生入学后蒙古语授课。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本科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相关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分数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按专业联考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联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5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 本科:文史类4620元/年·人;财经类4840元/年·人;理工农类5060元/年·人;艺术类、体育类720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考生在相应类别基础上学费减免20%。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古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 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标兵新生奖学金、基地新生奖学金、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蒙授新生奖学金)三类。
  1. 对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个类别录取到我校前6名的学生颁发标兵新生奖学金。
  名额和等级:特等奖不限名额,奖金每人50000元;一等奖4人,奖金每人14000元;二等奖8人,奖金每人7000元;三等奖12人,奖金每人3500元。
  获奖条件:按“新生高考实考分与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个类别排序,遴选1名、2名、3名学生分别颁发一等、二等、三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内蒙古自治区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颁发特等标兵新生奖学金。
  2. 基地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学生。凡录取到基地班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500元奖学金。
  3. 蒙授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凡录取到我校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后每人发放350元奖学金。蒙古语言文学基地学生不颁发蒙授新生奖学金。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五)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七)内蒙古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经过59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学校有16个二级学院,有11个临床医学院,开设20个本科专业。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是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9723人。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6.5万余名毕业生,以1984届校友、中国工程院院士高长青为代表,大批优秀校友成为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专家、学者,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5个自治区临床医学学科,4个临床医学重点学科;3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2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现有8个包头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设有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消化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高血压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研究培训机构。
  近年来,承担科研项目57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共计二等奖6项、三等奖16项。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279人,其中校本部76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1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3人,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69人,“草原英才”个人10人,“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7个;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 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18人,包头市“5512工程”领军人才26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获得者7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共计43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2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8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3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极东大学、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英国皇家英格兰外科学院、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美国Gilson公司等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包头医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正在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处于先进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院校而努力奋斗!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内蒙古考试中心公布数据为准。预科期满后具体专业分配原则依据《包头医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专业选择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临床医学院统一管理。
  录 取:
  1.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5.我校招收排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网上名单公示、录取。
  招生专业:
  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
  以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3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7167734;716103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btmc.cn/zsxxw/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_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大学 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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