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铁岭中考成绩]2017年辽宁铁岭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7月27日截止

中考 2021-08-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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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辽宁铁岭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定于7月13日-7月27日,考生要想了解更为全面的证书领取事宜,就请关注为您详尽介绍的该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安排,欢迎您的关注。

  2017年辽宁铁岭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近期二寸照片一张;

  二、委托单位或他人领取证书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办理时间为每周二领取(节假日休息);

  四、领取证书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五、强化考试纪律,对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注册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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