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考真题_2018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笔记【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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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第六章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世界的联系和发展是通过一系列的基本环节而实现和展现的,各个基本环节的内在联系即是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规律。其中,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规律具有根本的性质,它们是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最基本的状态和过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否定之否定规律更具有综合的性质,它从总体上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辨证过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方向与螺旋式上升的辨证形式。

  第一节 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总是由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构成事物的上升性发展的基本内容,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

  一、质、量、度

  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另一方面,质是一定事物的质,离开物质的质只是主观的抽象。质与事物自身的直接同一,使人们可以通过对质的把握而把丰富多样的世界区别开来,寻找不同质的事物之间的关系。

  人们对事物质的两种不同把握方式 —— 实体-属性,系统-稳定。

  实体-属性,是从内在与外在的角度来把握质的。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一事物的质总要通过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以及同人或主体的关系表现出来。事物的质在与他物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就是这一事物的属性。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是复杂的,它的质也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属性。人们是为了实践的需要去认识事物与区别事物的不同的质的。因此,我们必须从事物多方面的属性中抓住与实践密切相关的本质属性,确定符合实践需要的事物的质。

  系统-稳定态是从事物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状态来把握质的,现代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以及自组织理论、突变论等等揭示了这一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稳定态指一个系统在一定的环境影响、干扰面前能够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保持自身系统的不变性。

  从稳定态角度看质的规定性,与从属性看质的规定性,二者是不同的:第一,稳定态实际上是动态的,是在动态过程中自身表现出来的稳定,是多种多样变化中的稳定。属性尽管是相关性的表现,但本质上是静态的,即事物的质在这一关系中便是这种属性。第二,从稳定态角度看质,体现出质的历史演化,从而把历史过程和演化的方向引进质的研究中来。而对属性的研究则主要是从事物多属性中把握它的本质属性,从而把握事物的质,是一种横向的综合把握。

  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或形状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又可以区分为内涵的量和外延的量。外延的量是表示事物存在范围和广度的量,是可以用机械的方法来计算的量。内涵的量是表示事物等级程度、构成方式、功能过程的量,相对更加深刻,是不能用接写的方法来加以计算的。

  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却不是这样,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又如同它的质的规定性一样,也是多方面的。事物有许多属性,每一属性豆油自己量的规定性。我们在研究事物的量时,同样一步也离不开实践。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是认识量的前提,而由质进到量,则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

  体现事物质和量的对立统一的是“度”。所谓度,就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限量。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度就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而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

  在度中,存在着质和量的对立、排斥。质规定量的活动范围和变化幅度,限制着量的增减界限;量对质也有排斥的倾向。度又体现了质和量的统一。其主要表现是:第一,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第二,度是质和量的相互规定。度在具体事物中是极其复杂的:〈1〉由于关系的复杂化,关节点也会多样化。〈2〉由于演化的方向性和不可逆性,度的关节点在不同方向中有不同的变化。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要真正了解事物,就必须把质和量统一起来,即掌握它的度。只有了解了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从而为我们的实践活动提供一个正确的准则。

  二、量变和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或两种状态。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即事物的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较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是一种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状态。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中断,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环节,它发生在新旧交替的关节点上。把握质变,把握这个关节点,就成为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辨证关系的关键。

【篇二】

第七章 人类社会的实践本质

  人类社会作为的物质运动形式,是宇宙中最为复杂的一种存在,它同其他的自然存在、自然运动形式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人类社会是自然本身进入自己的否定存在的一种形式,即它由自然而来又对自然进行着能动改造的物质存在形式。

  第一节 实践和人类社会的产生

  马哲认为,人是以实践为本质的存在,人在实践活动首先是生产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实践既是人从动物分化出来形成为人的基础,也是社会从自然分化出来形成为社会的基础。因此,对于社会的本质和特征,必须从实践入手并以实践为基础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一、人类社会的产生

  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必要的自然前提。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社会产生问题上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它提出并确立了劳动实践的观点,从而揭示了由自然向社会、由猿向人转变的基础和机制。劳动生产是人及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实性基础,人就是在劳动生产中形成的。

  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分界线。人类的生成也起源于需要与环境的矛盾。首先,由于劳动,使古猿的不适于抓和我活动的爪,逐步变成了适合劳动的人手。其次,劳动提出了交流信息的需要,由此逐步形成了人类语言。再次,由于劳动和语言,促进了大脑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人类读有的思维器官,发展出了人类的意识、精神。最后,劳动是一种社会化的活动,正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形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了人类的文化和文明。

  人和人类社会是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劳动实践基础上不断发展的。要了解人和人类社会,首先就必须了解人类实践的本质。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最为基本的观点。

  二、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

  (一) 马哲产生之前,关于实践的两种观点,都离开了人的劳动生产活动去理解实践。马哲认为,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本质活动。实践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实践是具有客观现实性的感性活动。在实践过程中,人之所以能够把观念存在变成现实存在,就因为他是作为感性实体与感性实体发生关系,并以和感性对象相同的方式作用于外部感性对象的。

  第二,实践是具有创造性的能动活动。人是有思想,有理性的动物,人的活动的实践性就在于它是有目的性的活动,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客观世界按照人的意志和要求得到改造,从而使自然对象成为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

  第三,实践是社会性的历史活动。人的实践力量是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所以,实践尽管可以表现为单个人的个体活动,人却总是凭借人类的力量去同自然发生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这就是实践的社会性和历史性。

  综上所述,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生存活动方式,既是把人同动物区分开来,建立人与自然之间新的更高统一和联系的基础与纽带,也是把人们结合起来,建立社会联系和形成社会统一整体的基础与纽带,同时还是实现物质东西和观念东西的相互转化,联结和沟通主观与客观关系的基础和纽带。实践活动既体现着自然对象对人的制约性,又表现着人对自然对象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实践的活动既是合规律性的活动,同时也是合目的性的活动。

  (二) 实践活动的过程包括目的,手段,结果三个节本环节。

  目的,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活动的目的性体现了实践的自主性和自觉性。目的本质上是一种表现”应然性”的主观东西,它要在外部对象中实现自身,必须依靠客观的手段。实践活动就是凭借一定的手段以实现目的的活动。

  手段,是人对外部对象所采用的作用方式,是目的在客观对象中实现自身的中介。手段之为手段,是因为是一种能够作用于对象的现实的客观力量。它不是天然生成的自然物,而是自然材料经过改造和加工的人工创造物。

  结果,是在外部世界中以客观形式实现了的主观目的。它体现着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理想与现状的矛盾在对象世界中的现实统一,是改变了原由自然形态的人工创造物,是符合于人的需要的”为我”存在物。

  (三) 三种基本的实践形式

  最能体现实践本质特征的是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改革社会的实践以及创造科学文化的实践这三种基本的实践形式。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首先是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始源性活动。

  人们创造物质生活资料,也创造社会关系。在物质生产基础上又形成了处理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即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

  随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人类在物质生活基础上又发展出精神生活的领域,有了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包括科学实验,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的创造。

  以上三种实践形式各自执行不同的社会职能,它们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构成人类社会统一的实践活动系统。

  三 社会同自然的区别

  人类社会并不是一种自然以外的存在,而是自然发展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一种采取社会历史形式运动着的自然存在。然而,人类社会在根本性质,进化方式和运动规律等方面,都与本来意义的自然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是一种超越了自然性质的存在。

【篇三】

第八章 物质生产

  第一节 物质生产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

  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解决与自然的矛盾的最基本的实践,是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物质生产实践决定,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的一般过程,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

  一、生产实践的基本内容与形式

  生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价值的活动,是人类创造满足自身需要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资料的社会性的活动与过程。广义的生产实践,包括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等三个子系统。狭义的生产实践仅指物质生产活动。

  物质生产指人类创造物质产品的活动与过程。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类是通过物质生产以获得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根本矛盾的。

  与其他两种生产相比较,物质生产实践的根本特点在于:

  第一,它是人类为获取生存资料而进行的改造自然,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的活动。这是物质生产实践的本质内容。

  第二,物质生产是在一定意识,目的支配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活动。物质生产实践作为活动来说,在根本上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是人以实现的物质力量作用于现实的物质对象的感性的物质活动。

  第三,物质生产活动作为解决人类生存第一需要的基本活动,是人类其他实践活动的基础,在人类活动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B 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包含多种不同类型和种类。

  根据产品性质分为: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

  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分为:生物性生产和非生物性生产

  根据产业革命的阶段性分为:第一产业(农),第二产业(工),和第三产业(服务和信息)

  根据社会生产体系中的地位分为: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生产和建筑业生产等。

  因此,当代生产领域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交叉性等特点。

  人自身生产是指人类自身世世代代的蕃衍,包括生育后代,培养和教育后代,所以又称为人口生产,人的生产,生命的生产。人自身的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人是物质生产的担当者,是生产活动的主体。而且,人自身的生产还影响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人类自身生产的状况对于社会的发展,一般来说只起促进,加速或妨碍,延缓的作用。

  人类自身生产的特点是:

  第一,人的自身生产以婚姻家庭形式而实现,家庭是人自身生产的主要社会形式。

  第二,人自身的生产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性质,它既是一个自然的生物性活动过程,还包含着社会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的内容。

  第三,人自身生产要受到自然和社会的双重法则的制约。

  精神生产在一般意义上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它是人类创造观念形态产品的活动与过程,又称意识生产。在严格的意义上说,精神生产主要指精神生产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创造实践观念的生产活动,以及精神产品的分配,交换,消费即精神交往关系与过程。精神生产是在物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从物质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然后形成为具有特殊类型的相对独立的生产部门的。

  精神生产作为生产实践的特殊领域与物质生产有着不同的特点:

  第一,精神生产具有观念活动的特点。精神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要达到主体从观念上把握客体,以观念形态再现和建构客体,以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这是其最突出,最显著的特点。

  第二,精神生产是特殊的创造性的生产。创新是它的本质特点。

  第三,精神生产活动具有个体性特征。精神生产以生产者个体的自主性活动为前提条件,这个意义上也就是一种”自主的生产”或”自由的生产”。

  第四,精神生产活动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

  精神生产的基本形式和形态。

  按产品的形态分为:观念的文字符号形态的生产和观念的语言形象形态的生产

  按其内容和作用分为:科学知识性的生产,行为规范性的生产,行动计划性的生产,文学艺术性的生产和思想理论性的生产等

  按所运用思维形式的不同特点分为:逻辑思维型和形象思维型的精神生产等等。

  精神生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领域,它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精神生产为人类提供理论观点,科学知识,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行动计划和未来预见等,是实现与提高人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条件。精神生产是人类精神生活和精神文明所需产品的直接来源,也是它们的直接推动力量。是人类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它是联结,沟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中介和桥梁,是实现人类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和手段。

  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精神生产三者在社会生产体系中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密切不可分的联系之中的。其中物质生产是生产实践的基础,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物质生产实践是根本的实践形式

  物质生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最根本的实践形式。它不仅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且是制约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源泉,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

  第二,物质生产实践是制约社会结构,社会性质和社会面貌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物质生产实践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决定力量。

  第四,物质生产实践还规定着人的本性及其发展的状况。这个意义上说,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史也就是人自身的发展史,人的历史就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

  总之,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根本的实践形式,也是认识和理解人和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关键,是认识和理解社会一切现象的总的根据。认识人类社会,首要的是揭示物质生产实践的规律性。

【篇四】

第九章 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社会有机系统

  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了日益多样化的社会实践形式,并由此而形成了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等。他们都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但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统一整体。人类社会就是由这些领域,各个方面因其固有的内在联系而构成的有机系统,是作为一个有机系统而存在和演进的。揭示社会有机系统的基础,原因,机制和它的基本构成与内在矛盾以及演进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是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社会交往与社会有机系统

  一、社会是人类个体之间的交往关系

  社会是人类存在的必然形式。人类作为文化的存在物必然是社会的存在物,即必然以社会的形式而存在。社会就是由从事文化创造的共同活动和连续活动的人类个体所组成的。

  人类文化活动的共同性和连续性表明人类个体之间存在着不可摆脱的相互关系,这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在其本质上,超越了人们的自然关系。人类的自然关系对于作为它的承担者的人类个体来说是一种自在的直接关系。而人类的社会关系作为一种文化存在物则是由人自觉地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自为的关系。

  人类社会关系赖以建立的创造性活动是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人类改造自然是人与自然的交往,包括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个体之间的交往即人际交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正是这种交互作用形成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亦即形成了所谓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交往论,把个体与社会理解为一种辨证的统一体。一方面,个体通过生产活动及其基础上的交往活动而创造了社会;另一方面,社会作为诸多个体的共同创造物又制约和规定着个体的创造活动,或者说,社会同时又创造着个体。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方法是研究社会有机体运行机制的基本的方*。

  二、社会交往的特征和分层

  社会交往的本质特征可以归结为自觉性,中介性和客观性三个方面。

  1>人际之间的社会交往是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的。因此,人就可以调整变换自己的目的并相应地改变自己的活动方式

  2>人际之间的社会交往是凭借中介进行的。人与自然交往的生产活动是使用工具的中介性活动,与此相联系并以此为基础,人际之间的交往也必然是中介性的活动。交往的中介性同自觉性是密切相关的。

  3>人际之间的社会交往是一种客观的活动,它是在客观的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进行的,其规模,程度和基本的方式等等都是受生产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历史条件制约的。因此,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性质, 作为一种客观的规律规定着,制约着个体的交往活动,使这种活动成为一种客观的活动。其客观性与之自觉性和中介性也是密切相关的。

  社会交往是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发生的,是直接或间接同物质生产活动相联系的,依其同物质生产联系的密切程度而展现为不同的层面。主要有:

  1>生产技术的社会交往。它是同生产劳动直接相关的,是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各个个体之间生产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协作。它是物质生产以至人类本身的存在得以延续的一个根本条件。

  2>经济的社会交往。它是同生产劳动关系十分密切的交往形式,其本质内容是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它是个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构成了政治的,精神的社会交往关系的直接基础。

  3>政治的社会交往。它也是同生产劳动关系较为密切的交往形式。它直接围绕着经济交往的目的来进行,保证经济交往目的的实现,具有比经济交往更高的自觉性。

  4>精神的交往是较为远离生产劳动过程的交往形式。它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直接的生产过程和经济利益关系,往往把目标放置于那些较为普遍,恒久的事物之上。其交往形式主要有宗教,道德,科学,哲学和艺术等等。

  三、社会交往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

  社会交往的秩序和结构,是通过社会交往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建立的。作为社会交往关系规范化,制度化之产物的社会制度,具有其出现和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与社会交往活动的层次相对应,社会交往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也表现为诸种形式,形成社会制度体系的诸多层次。

  生产技术交往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某种类型的生产组织,生产制度,技术制度和规范。这类组织,制度,规范是直接适应生产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并直接成了生产力的构成要素。

  经济的社会交往制度化形成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它是构成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基础。

  政治的社会交往制度化形成各种形式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或相伴随的政治组织与设施,如政党,军队,法庭,监狱等等。它主要地就是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去维护特定的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以维护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

  精神的社会交往规范化形成特定的意识形态体系。意识形态的作用是论证和表明特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意识形态化的过程,是精神的社会交往从特定阶级立场出发,在特定阶级利益支配下所实现的规范化过程。
  第三节 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

  一、社会上层建筑赖以竖立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是指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在概念上使用,其不同在于”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相对应的,”经济基础”是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是一个社会的上层建筑赖以竖立的现实基础。

  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作为生产的社会形式,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赖以进行的根本条件;它作为经济交往关系,体现着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其他各种社会交往关系得以发生的基础,因而也就是其他各种社会交往关系的制度化所形成的全部上层建筑赖以竖立的现实基础,它在社会有机系统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二、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

  耸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人们的政治交往关系制度化所形成的政治,法律制度与设施,即政治上层建筑。一是人们的精神交往关系规范化和意识形态化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即思想上层建筑。

  在社会的无和思想关系的划分里,政治上层建筑仍属于社会思想关系范畴,因为它是根据经济基础的要求,并在一定的政治观点指导下建立的。构成上层建筑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有物质的附属物。因此,它在社会有机系统中,居于一种既不同于经济基础又不同于意识形态的特殊地位。

  政治上层建筑即是制度化,规范化了的政治交往关系。政治交往规范与其他各种社会交往规范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强制性。政治上层建筑以暴力为后盾这一根本特点,使它在社会有机系统中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重要地位。

  政治上层建筑有强烈的阶级性。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政治上层建筑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是同它的阶级性密切联系的。人们的政治交往实质上阶级利益的交往。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阶级间的社会对抗是一切政治斗争的基础,而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政治上层建筑就是阶级斗争和阶级同志的工具。

  三、政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运动

  政治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建立的。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一样,政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也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二者是辨证统一的矛盾关系。

  经济决定政治。经济基础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根源,政治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派生物。这是二者的相互关系的基本方面。其决定作用体现在: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基础的状况限定了政治上层建筑作用的范围。同时,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巨大的。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一种超经济的力量,以行政的,法律的种种形式强制性地控制社会的经济生活,将人们的经济交往活动限定在一定的秩序和范围内,从而起着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作用。其保护作用表现在:一是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一是同对自己经济基础有害的因素做斗争。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是说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可能性范围,即上策功能建筑只能在经济基础所蕴涵的可能性范围内选择。可能性的范围大于现实性。同时,政治上层建筑又具有某种程度内的自我规定性。可见,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是始终存在着矛盾的。

  第四节 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

  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精神生活在特定的经济基础制约下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

  一、人类的精神生活

  人类的物质活动总是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物质生活的特点在于它是运用劳动工具体系对于对象的实在的把握。物质活动的结果是人作为活动主体实在的把握。

  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必定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过程来实现。精神生活的特点在于它是运用语言符号体系对于对象的观念性或象征性的把握。精神活动的结果是主体观念地把握对象。

  人类的精神生活可以超越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生活,但不恩能够脱离物质生活。物质生活不仅是精神生活的前提,而且还制约或决定着精神生活的目标和方式。人们的精神生活必须反映物质生活的状况并服务于物质生活。

  人类的精神生活同物质生活一样,是以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为条件的,而且,精神生活对于社会交往的依赖更甚。作为精神生活的中介的语言符号本身就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并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存在。语言符号既是人们精神生活的汇总界,也是人们之间精神交往的中介。语言作为中介是人们精神交往的最基本规范。

  二、精神生活的意识形态化

  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特别是经济交往关系,构成人们精神交往关系的现实基础。在特定的机关年纪基础制约下人类精神生活及其社会交往的规范化,制度化,就形成了社会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意识形态作为和经济形态相对应的重要范畴,指反映特定经济形态,从而也反映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的观念体系。意识形态不同于“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全部社会精神生活及其成果的概括,既包含社会意识形态,也包含非意识形态化的即不反映特定社会集团利益的内容,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等。

  意识形态是历史的产物。意识形态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并在历随着阶级关系的演变而演变。任何意识形态都只能是阶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系统化,理论化了的阶级意识。

【篇五】

第十章 阶级斗争的历史地位

  第一节 阶级和阶级斗争

  一、阶级的起源和社会阶级结构的演变

  阶级的起源和实质

  (1)阶级的起源(简言之:物质利益的对立):1、原始社会后期有了剩余产品,使一部分占有他人和集体的劳动成为可能;2、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的瓦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

  (2)阶级的实质:经济上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掠夺。

  列宁关于什么是阶级的论述。

  *判断阶级关系的标志;阶级是一个经济实体,由经济原因引起,同时具有多方面特征;阶级和等级、阶层

  阶级:特定经济结构中的人群共同体

  除原始社会外,到目前为止,社会的经济结构总是体现为阶级结构。

  列宁关于阶级的科学定义,阶级就其本质来说,是一个经济实体,阶级和等级、阶层的区别与联系。

  阶级产生的经济前提是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的出现,阶级产生主要途径。

  阶级结构。特定的经济结构产生特定的阶级结构,阶级结构的变化是经济结构变化的反映。

  二、阶级斗争及其历史作用

  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 ,即根本对立的不同阶级之间的对抗和冲突,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特殊表现形式,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构成了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直接动力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形态的更替过程中,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

  阶级斗争的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理论斗争。

  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的表现是社会革命。

  社会形态的转变;先进对落后的斗争。

  类型: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资产阶级的*主义革命;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

  形式:暴力、和平。

  作用:生产力的解放;人的解放

  三、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

  社会革命:阶级斗争的表现。

  社会革命的本义。广义的革命。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革命”概念只能在本义上使用。

  历两种类型的进步的、革命的阶级斗争。“最后的斗争”。

  第二节 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

  一、国家的本质

  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的两个方面。

  列宁关于国家的本质论述。

  国家的本质通过国家的职能表现出来。

  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两方面职能。

  相关原理链接:社会的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方式,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

  政治结构反映的是各阶级或不同集团、阶层的经济利益。

  治结构是整个社会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部分,而国家政权是它核心。

  国家实际上是从人群共同体本身分化出来的政治共同体。

  国家的起源。国家的出现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同时又是和社会职能的分化紧密相联,是社会管理职能独立化的结果。

  国家的特征。其一是按地域不再以血统为标志来划分和组织居民;其二是一种特殊权力机关的设立,这就是常任官吏、特殊的武装队伍,以及各种强制性的机关;其三是为了维持这种特殊的机关就需要征收税赋。(国家特征:特殊的权力机关;征收赋税;按地域划分国民。)

  国家本质上是一个阶级概念、政治范畴,它是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关。(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

  国家的职能。对内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对外主要是组织国防,防御外来侵略和颠覆,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保护本国利益。

  国体(constitution) ,即国家的根本制度,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规定国家类型的主要标志。政体,即政权的构成形成。政体与国体关系中,国体决定政体;同时政体的构成形式如何直接涉及到国体的巩固与否。

  国体的两种基本类型(少数人统治的国家、多数人统治的国家)。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因此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国家的消亡和阶级的消灭一样,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即当国家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也即国家与社会走向同一之日,也就是国家消亡之时。

  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现代化生产力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冲突——打碎旧上层建筑——公有制

  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1、具有全新的阶级内容。2、对内对外职能实质性的变化。3、方向和归宿:消灭阶级、国家灭亡。

  三、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

  第一、建立新政权。第二、社会经济基础的根本改造。第三、社会发展目标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四、捍卫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五、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第六、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形成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第七、扩大交流、加强合作,促进国际和平,争取有利国际环境,扩大无产阶级国家对世界进程的影响。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政治自由

  一、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

  *”一词一般的、普遍的理解:1、多数原则;2、程序原则;3、少数原则。

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考真题_2018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笔记【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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