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工作计划(合集三篇)

工作计划 2024-04-16 点击:

普法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法的对象是国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识是居民必须要理解的法律。这种法通常是法律中最简便的一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垃圾治理工作计划(合集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垃圾治理工作计划篇1

  路面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七无、五净、二保持、二不准”。七无包括:无杂物;无果皮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五净包括:路面、路牙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花坛周围净。二保持包括:作业人员保持着装整齐(按省定标准),作业机具、道路两旁的果壳箱保持经常性整洁;二不准包括:不准在路旁或河旁乱倒垃圾、不准有垃圾在垃圾箱中过夜存放。

  垃圾清运的实施措施

  一、垃圾收集和处理作业措施

  1垃圾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垃圾收集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2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并逐步采取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

  3垃圾日产曰清。每日按时清除,无积压,无堆积、无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臭,无杂物堆放。

  4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潢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定时收集。

  5医疗垃圾、有毒有害特种垃圾收集点,必须用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6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清理每日不少于3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壳箱、垃圾桶清(擦)洗每日不少于1次。

  7垃圾桶无陈旧垃圾,无污水漫溢,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桶)清洗春冬季隔天1次,夏季每日不少于1次。

  8垃圾收集应先清理干净垃圾桶垃圾,然后清扫垃圾桶周边保持地面整洁,垃圾桶有污迹应及时清(擦)洗干净。

  9收集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可移动式桶须及时复位。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

  10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

  11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控制蝇的孳生。可视范围内,收集点苍蝇应少于10只/次,无蝇蛆。

  12垃圾不得乱倒、乱卸。

  13垃圾桶离居民住宅区较近时,应合理安排装运时间,避开早晨以及中午,减少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14运输作业结束,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

  15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应对操作场地、垃圾桶、墙面进行清洗,做到收集点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

  16垃圾桶边无拾荒者。

  17垃圾桶喷洒消毒药水每周不少于2次,蚊蝇孳生季节,每天喷洒不少于1次。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少于10只/次,无蝇蛆。

  18管理和操作人员应随机抽查,发现垃圾桶内垃圾满溢及时转运并纪录。

  19垃圾收集点四周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落垃圾和溢流污水,并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20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21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22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23上街宣传,要求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容器内。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收集点。

  24企、事业等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25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分别收集。

  26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27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直接送至制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

  28上门收集垃圾直接进行,工作人员应自着统一规定服装,佩戴工号牌或统一制定标志。

  29生活垃圾在收集后装入三轮环卫车内,污水渗滤夜一直往下滴造成了视觉污染,经常见到道路地面在垃圾清运后留下的又臭又脏的地面斑痕,因为污水渗滤液浓度比一般城市污水要高,与地面的渗合能力强所以干涸后会留下大片黑污难看的斑痕给居民群众和企业带来异(臭)味,甚致危害人体健康,,比如引起行人行走和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打滑,引发交通事故。故此,在收集、搬运过程中无遗漏,无散落、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过程应覆盖密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0确定环卫车辆工艺改进方法:对全街道人力三轮清洁车进行全面改进、更新,一律使用浙江省建设厅要求的不锈钢人力清洁车,标准要达到要求,并且正上口有自动翻盖,底部密封良好,不漏垃圾污水,防止污染路面。

  清运人员管理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垃圾清理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每天早晨按照规定时间开始清运。

  3.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露。要经常清洗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4.不得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现象发生。

  5.保洁工具、车辆保持整洁,确保垃圾收集设施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洁工作服。

  6.清运员必须做到车走地净,保持垃圾池、垃圾桶3米以内无垃圾、杂草等。

  7.车辆清运后不得有残留,清运车要每目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8.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9.严格按照派车单进行拉运,不得擅自调换垃圾斗进行拉运。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10.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惜车辆,谨慎驾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2.清运员实行月假制度,由队长统一分配:清运员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

  13.完成我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14.清运人员违反上诉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垃圾治理工作计划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XX村大小道路、河道

  三、参加人员

  全体职工

  四、活动内容

  清理道路、河道内的存量垃圾,切实改善XX村的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具体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此阶段主要对XX村的陈年存量垃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陈年垃圾堆放地点、数量等。

  (二)清理清运阶段(8月11日至21日)

  此阶段主要对陈年存量垃圾进行清理、清运,由三送工作队牵头,主要领导带队,和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及群众对于存放多年,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存量垃圾,采取对上层垃圾进行清理后,及时覆土绿化或硬化;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影响农村卫生环境的存量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填埋。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31日)

  此阶段主要是总结提高,积极配合镇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等新闻媒介,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乡村整洁,乡风文明。

  六、成立组织及人员分工

  结合我单位和XX村的实际情况,成立陈年存量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陈年存量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人员分工

垃圾治理工作计划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促进环境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工作,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

  (二)工作目标

  到202-年,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和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就近集中处理两种农村垃圾治理模式,推广符合乡村实际的成熟垃圾处理技术,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5有”,100%的村庄实现垃圾定点存放清运,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三)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地形特征、人口规模、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不同地区农村的垃圾治理模式,对县城周围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距离县城较远或交通不便的村庄就近处理。

  科学治理,规划先行。编制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垃圾收运、中转、处理设施规模和布局,科学指导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引入“企业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金融信贷支持”的PPP等模式试点,鼓励大型企业投入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调动农民群众主动性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信贷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和省垃圾处理设施与运行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根据地形地貌、人口状况等特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统筹布局农村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处理场等基础设施,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鼓励乡镇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填埋场,逐步实现以县、乡(镇)为中心的农村生活垃圾划片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指导农村垃圾治理有序推进。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和中转站建设

  各地要根据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计划,按计划抓紧落实项目用地、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基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垃圾处理设施以填埋为主,示范推广小型垃圾清洁焚烧、热解气化等工艺。垃圾中转站要满足农村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

  (三)加强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建设

  按照每400名农村户籍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清扫收集、村庄街巷保洁、垃圾分类回收、日常宣传监督方面的职责。配置满足清运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和垃圾收集容器,并由专人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队伍,或实行市场化运作,委托专业队伍对村庄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作业标准和考核管理等办法,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加强村庄日常保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投资,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购买农村环卫服务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

  (五)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治理

  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要求,以清理农村公共场所、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城乡结合部、田边路边、河道坑塘的积存垃圾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积存垃圾专项治理活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积存垃圾,可对上层垃圾清理后覆土绿化,道路两侧、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的积存垃圾,必须彻底清运到规范的处理场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巩固治理成果。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试点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相关单位增补列入省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由省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统筹协调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工作推进,具体工作由省住建厅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配齐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要配合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村庄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省委农工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省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农业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

  202-年前,全省每年安排10亿元乡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农村清扫保洁队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购置、垃圾中转站和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补助和对各县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垃圾收集清运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县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运行和农村积存垃圾清理等费用。在规模养殖场增加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设施,完善具有“三防”功能的固体粪便堆肥场建设,特别是固定粪便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设经费专项,推动建设有机肥加工厂。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融资方案,推进与农业发展银行的融资合作,在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建设中引入“企业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金融信贷支持”的PPP等模式试点,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各地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使用相关专项资金,通过引进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帮扶、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引导农民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村庄保洁义务,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四)严格考核奖惩

  省政府将农村垃圾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并建立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核拨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对工作进展慢、推进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问责约谈,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启动行政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完善监督机制,不定期对各县农村垃圾治理推进情况实地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抽样调查。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的考核细则和标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对所辖县(市、区)、乡(镇、街办)的工作情况实施绩效考核。

  (五)深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报道农村垃圾治理的进展与效果,及时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让各地群众了解农村垃圾治理的内容、要求和成效,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全民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氛围。

垃圾治理工作计划(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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