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校园 2024-04-10 点击:

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广义上讲,校园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一般是因为责任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摘要:中小学校园一直是事故频发的地方,特别是近年来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者伤害儿童生命,给许多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本文就中小学校园受伤事故类型及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针对原因寻求解决,减少校园受伤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

关键词: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编号:G4文献标志编号:a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7-0252-02。

一、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中小学校园一直是事故频发的地方,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学生来说,活动范围广,活动能力强,没有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没有正确预见行为结果的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特别容易受到意外的伤害,成为他人的伤害对象。特别是近年来,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者伤害了孩子的生命。这些在校园里发生的伤害事件,不仅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沉痛的打击,还给无数家长带来了悲伤,给学校带来了不信任和不安,给社会带来了混乱。校园应该是学生发展智力和社交能力的地方,但这些血淋淋的现实完全破坏了形象。这些都给社会和教育界敲响了警钟,应该引起重视和高度关注。如何完善中小学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长期发展,确保学校长治长安,预防和减少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是刻不容缓的。

二、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制度不严,学校管理不善。这一事发生在学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2005年5月9日早上7点,哈尔滨某小学发生的学生被出校门的大型卡车夹在车和门柱之间死亡。租赁校园操场作为停车场的学校在哈尔滨还有很多,这是发生这起惨案的根本原因,租赁学生专用操场是学校管理不善和没有及时预见的危害,为发生校园伤害事件埋下了危险。类似的事件,无关的车辆随意放入校园,也有学生受伤的事件,学校食堂卫生不合格,学生中毒的事件等。

2、设备陈旧,学校未及时修复或拆除。最常见的是操场上的一些运动设施过时,如铁杆腐烂老化,学生玩铁杆可能会因为铁杆断裂而从上面掉下来而受伤,因此过时老化的设备如果不及时修复和拆除,可能会给学校和学生带来事故的危险。

3、教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素质差,品行差。有些教师教育水平不高,职业道德素质差,教育中对学生态度粗暴,骂学生,伤害学生心灵,有些学生自尊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侮辱耻笑采取自伤行为,严重者直接体罚学生,造成学生受伤或死亡的教师在工作中的轻微疏忽和渎职行为也给校园伤害事件带来危险

4、学校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缺乏学生安全教育。最明显的是,每年增加的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挤压、踩伤事故,学生大楼擦窗户发生的坠落事故等,学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的忽视。2009年12月7日湖南湘乡一学校发生的踩踏事件,多人死伤的惨剧,其事故原因是该校安全管理不足。

5、学校周边环境差。这也是引起学生伤害事故的重要原因。⑴学校附近的小吃摊很多,其中很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卫生执照,直接销售过期的三无食品,直接威胁学生的健康[2]⑶学校附近的交通安全也有危险,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没有交通安全警告标志和减速带,道路拥挤,这些危险都和字节威胁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周边的治安管理不好,有些闲散的人员在附近敲诈学生,殴打女学校附近也是游戏厅和网吧,这些危险都是学生的生命安全

6、校园安全工作力量不足,安全人员素质低,责任强。在许多中小学校园里,保安形状虚设,甚至有些学校没有直接保安人员,这对维护校园的稳定和学生的安全有很大的漏洞,甚至导致事件升级,扩大伤害范围和程度,如校园暴力或非法者闯入学校,但由于没有保安人员的及时制止而引起惨案。

7、学生自尊心过强,心理承受能力差。学生自尊心强,同时心理承受能力低,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容易采取极端的自残行为。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在家很受欢迎,到学校后违反纪律受到老师的批评和惩罚,暂时无法想象,采取过激行为伤害自己,校园伤害事故也不少。如果一个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为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当场收到考卷,将该学生送到教导处处理,最后被通报批评处分,该学生认为失去面子,一时想不通就跳河自杀。

8、其他突发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一些事故的发生是突发性和偶发性的,这种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料的,例如一些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雷击、台风、暴雨洪水、暴风雪、高温寒冷等自然灾害,学校师生的大人员伤亡[4],2008年汶川大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泥石流中死亡的师生等,这些都是不可预料的伤害事故,无法避免,只能减少伤害程度。

三、针对以上对中小学校园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预防和解决措施。

校园伤害事故一旦发生,无论大小,都会扰乱教育秩序,给一些家庭带来伤害,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对于中小学生这一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教育部门应制定一些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安全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

采取的预防和解决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的措施具体如下:1、确立积极的预防意识,重视师生的安全教育。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防范意识,是做好防范工作的重要前提。这需要高度预见事故的可能性,对有伤害事故的敏感性,高。

的解决伤害出现的主动性,有了这点意识,将能在教学活动中采取有效的积极预防措施,在事故发生后也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伤害降低到最小化。这种防范意识不单是针对教职工,更是针对学生,因为学生是整个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因此对学生从小进行安全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可大幅度的降低中小学的校园伤害事故。

2、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完善教学设施。从事故发生原因中,有许多是因为设施陈旧老化所导致的,这就要求学校对于教学设施、教学楼、校舍等要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更换,随时加固,尽可能的排除隐患,不能忽视;不可构建劣质建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一时解决的也应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如挂上有警示语的标志牌,切不可置之不理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要将能预防和避免的事故扼杀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的安保工作。很多因管理不善和安全保护力度不够而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要求学校要健全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对安全保卫机构和学校的保安队伍进行加强,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使保安工作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绝不轻易放陌生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构建坚实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让因外来人士的突袭而发生的校园伤害事故和校内车俩而发生的车祸尽量减少。

4、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教的意识。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但因教师体罚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件还是一直有发生,发生体罚现象的原因归根究底是教师的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不强,因此,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成为减少校园学生伤害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转变教师陈旧的“棍棒底下出人才”的教育思想,树立起素质教育的心观念[2],对教师要经常进行培训和告诫,预防因教师的脾气粗暴体罚学生的行为,加强其法制观念,不得违法执教,造成学生伤害,不利于教育工作的进行;还要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提高教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改善周边文化,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校园附近的小吃摊点卫生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附近的游戏厅和网吧也应进行盘查,不合规格应查封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校园周边的交通也是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狭窄拥挤,没有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应健全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最后应加强校园附近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上下学间应有警察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或其他人士对学生进行抢劫或敲诈甚至是故意伤害。

6、完善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心理育人工程,普及心理知识,构建心理安全。心理安全也是中小学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心理问题导致的校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还有发生伤害事故而对学生造成的心理疾病,这都要求要加强心理安全的构建,推进心理育人工程,普及心理知识,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诊察,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预防伤害的发生[4];更要有针对伤害而造成的心理阴影的学生进行心理治疗的心理辅导员,如像在福建南平小学发生的惨案中活下来的学生中,肯定有很多学生的心理留下了可怕的阴影,这时学校就应对学生进行心理检测和辅导治疗,以免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

7、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的教育法规法律还不健全,致使校园伤害事故的频繁发生和解决伤害事后问题存在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只有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使教育法律法规更具科学性和完整性,从而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于解决和防范校园伤害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8、制定一套比较完善、齐备的应急措施,做好随时应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应急准备。针对中小学校园随时会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应对可以预见的学生伤害事故,研究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有制定的人员、安排物质准备和救援准备。如组织一支校园事故应急小队,平时对教师教授一些急救知识,掌握遇到事故时的应急本领;教授学生学习救护常识,普及避险、自救本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学校和家长应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学生擅自离校等有关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教师或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学校、家庭的双重保护。

在中小学校园伤害事件中,有许多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通过安全教育等措施,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增强法律意识等等;也有许多事件是具有突发、扩散快、波及面广、难以预料的,由于这些不可预知的因素,任何的防范措施都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这就要求要尽量将伤害减到最低,采取有效手段,不让事态扩大,并迅速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化解,还要对事故的后续处理得当,妥善安抚被伤害者和家属,调整校园安全保障体系,预防和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伤害事件。总的来说,中小学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而要预防和避免就需要学校加大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和社会监督,这是一条漫长但又必须坚持走下去的路。(作者单位: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中学)

参考文献:

[1]毛锐.论我国中小学未成年学生的学习伤害事故及学校教育防御[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08(4).

[2]邱卫东.现代中小学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调查与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1).

[3]杨旭.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类型分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07(4).

[4]刘津平.浅析校园伤害事件的法律责任及有效防范[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06(58).

[5]刘在鑫.《校园安全教育新模式探讨》,2010年5号.

第2篇: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发行《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校园建设作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思想意识、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升,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特别是加强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防治,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防控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调查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迹象,加强学校和周边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容易现场监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员隐私,尊重学员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负的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帮助被欺负的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宽容不容忍、爱情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

三、管理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学生欺凌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用身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识别学生欺负,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的玩耍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学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3)积极有效地预防。

1.加强教育。学校开展有关学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

2.组织家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和训练,增强学生家长法治意识,执行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负防治知识。

3.严格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大中队指导员、教职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预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单位教职工欺凌预防的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学校规章制度对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进行调查。加强家庭学校的交流,密切联系教师和学生的监护人,立即把握离婚和单亲家庭的孩子,以城市工作人员的孩子为重点的学生的思想感情和同学的关系状况,特别是学生的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精神模糊,感情异常,无缘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

(四)依法按规定处置。

1、严格规范查处。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报案时,应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事件,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天内完成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时要留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有关部门、群组织、新闻媒体要留意维护被欺负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被欺负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四、职责分工。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第3篇: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摘要: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非常重,责任重大,但实践中仍有一些学校存在安全管理问题,如工作责任不清、分工不清、管理不严、措施不足等。本文分析了目前国内中小学校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中小学校园安全,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编号:G47、文献标识编号:C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5.08.138。

目前,国内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国家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综合委员会学校和周边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级学校校园安全监督责任各级学校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实验室和实习实习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溺水事故防范。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重大。国内中小学学校数量多,安全监督压力大。一些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教育机构)安全意识不强,是校园安全建设的弱点。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目前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分析。

1.1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楚,工作任务不清楚。

各中小学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但也有不具体、不细致、工作场所和个人实行的,实际操作性非常差。有些工作实际上不能深入抓住,只是为了应对检查,抓住不细致。主要原因是没有科学合理的责任分工。另外,没有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标准太低,只是明确了人员的分配,但是没有制定科学的工作标准。例如,一些学校建造了新的教育大楼,进行了修理改造,条件非常好,但管理上遵循传统的旧标准、旧方法,旧鞋走新路。

1.2安全管理无力,具体管理制度难以实行。

目前部分中小学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后便束高阁,学校门卫机制、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只是形式流行。一些学校甚至在假日值班期间转移了学校的电话号码,一些学校的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设备老化,没有及时添加或更新。有些学校不在走廊、楼梯、厕所等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有些学校对网络安全不够重视,或者以不懂为由,逃避管理责任。

1.3学校安全自护教育不足。

罪犯之所以能把魔爪伸向无辜的孩子们,主要是因为他们坦白的大人不容易杀人。对于中小学生来说,由于年龄的比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缺乏有效的自我预防和自我救济能力。从目前国内中小学教育现状来看,重视基础知识的传授,缺乏培养孩子们的预防意识、危险时的自助能力,平时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太少,或者只是通过场所,完全没有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学生遇到危险,他们根本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如何自救和机智逃脱。许多学生非常害怕,导致悲剧扩大。

2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

在实践中,建议构建以校园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为网格节点的四级网格,负责本单位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具体实施,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导学校完善分时段、空间、不间断、组合式的无间隙复盖操作管理系统,即学校按时间、空间、管理任务分为两组管理系统,两个系统分别由值班领导在不同时段、不同空间场所、不同人员、不同责任实施分工管理,早晚交接。通过网格化管理,每个人都有安全管理责任,每个单位都有安全管理责任,每个工作环节都有安全管理措施,每个教育活动都有安全管理方案,确保安全管理没有漏洞,没有死角。

2.2.校园安全管理重心前进,加强预防。

在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建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在此基础上制定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学校警察需要接受专业的训练,具有专业的学校安全防护知识,有力地保证学校的安全。中小学校园保安人员应掌握科学、高效率的校园安全管理途径和手段,不仅能确保执法科学的合理性,还能确保执法工作的快速、及时、高效、准确。同时,要不断提高校警队建设水平,提高安全人员整体素质,始终注意校园安全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不断提高警卫的工资待遇,提高积极性、工作热情,定期训练他们,不是形式。做好保安人员年终审查,符合要求,立即更换,决不犹豫。

2.3校园安全管理工资的常态化和评价机制的业绩化。

在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消防安全必须每月自我调查一次,其他安全危险必须每季度调查一次制度。学校要做好自查台账,加强谁检、谁负责。继续加强春秋安全大督查、夏冬安全大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夜间巡查暗访机制,完善安全工作回顾制度。同时,要有机结合基础评价、发展评价,重视过程积累,重视数据保存,制定发展评价方案,加大发展评价在评价中的比重。完善年度评价方案,深入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动态评价,健全校园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常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警报机制和应急机制建设,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3.结语。

总而言之,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小事,也涉及到很多影响因素,不是简单的一元问题,而是多样化的社会问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全面立体的安全管理体系,避免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4篇: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摘 要:学校的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这些问题制约了学校教育功能的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拓展学校安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体系等方式加以解决。

关键词:学校安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近年来,学校安全保障问题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视。但在很多基层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践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学校教育教学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未成年学生的正常成长,还有一些重大事故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导火索。

01学校安全事故的现状分析

教育部门曾对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做了一个分析,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 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 19.64%,斗殴占 10.71%,校园伤害14.29%,中毒占 2.68%,学生踩踏事故占 1.79%,自杀占 5.36%,房屋倒塌占 0.89%,自然灾害占 9.82%,其他意外事故占 3.57%。事故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江河水库和公路上、上下学路上、家里。

因为汶川地震学生大量死亡,冠以学校建筑标准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同时,近年来在幼儿园和小学连续发生了多起暴力杀害学生的案件,校园暴力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02学校安全存在问题的表现

(一)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

学校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学校被看成是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者,在许多人眼中,学校安全都是教育部门的事,与政府及其他部门无关或关系不大。

近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了种种措施(如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可以说该用的手段都用上了,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学校伤亡人数并没有较好地得到控制。通过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之所以“付出多,成效小”,原因就是以往的学校安全管理没有抓住根本,没有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问题。学校安全问题, 教育部门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手段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校仍有危房或缺乏必要的饮水、饮食等卫生设施,一旦因此造成师生伤亡,责任都由教育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这既承担不了,也不公平。由此可见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学校安全事故得不到遏制的根源。

(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仅仅是由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是应当报款学校的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度及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是这些措施的重要内容。如果管理制度本身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很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由于目前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只是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的举办者、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消极作为甚至不作为, 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安全问责制度缺失

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教育问责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问责依据和机制的缺乏,问责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都使教育问责在实践中的发展受到阻碍。教育问责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思潮悄然走进了教育领域,影响着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走向。由于对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缺乏必要的了解,一些学校在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的过程中,往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偏差。例如有的学校规定,只要所在班级的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件,班主任就要被处以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还有的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之后,不管当事的教师有无过错,也不管教师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一概将责任推卸到教师的身上,由教师本人以个人的身份同学生监护人商谈处理事宜、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做法,不仅给教师的心理和经济造成极大的负担,也是同有关的法律规定相违背的。

03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一)“以人为本”安全价值观的误读

近年来人们对学校安全的重视绝不是偶然的,生命价值认识的理性化、独生子女普遍化、新闻媒体透明化、社会生活秩序化等因素都不同程度的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但需要引起我们思考的是:与其他的行业的生产对象不同,学校的加工对象是有思维、有情感的“人”。“人的教育”注定不同于“物的加工”,学校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必须要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如果仅仅因为安全的考虑就削减必要的教学内容,那么我们的培养的学生就不会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这与我们的教育目标是截然相悖的。所以,我们需要在“安全第一”与学生的“全面发展”之间寻得必要的平衡,即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全方位”安全教育的缺失

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一些学校并没有认识到安全教育应当是多层次、多对象、全方位的。所以在这些学校的安全教育当中,往往存在以下一些偏差:首先是教育对象的偏差,学校的安全教育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而忽视了对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培训。其次是教育内容的偏差,学校在开展安全教育时,往往只是针对学校安全的某一个方面进行,而缺乏对学校师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再次是教育过程的偏差,在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中,往往只注重形式,而忽视实际学习效果,在学生的安全教育中, 学校没有切实的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缺乏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其他学科的教育也没有与安全教育紧密结合。以上一些原因使得学校的安全教育形式化、表面化,成为了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一种隐形危险。

(三)“高阶位”专门法律的空白

对于学校的安全问题,虽然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加以规范,但其法律效力过低,一旦安全事故涉及到诉讼程序,对审案法官只能起到参考适用的效力。目前审理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该司法解释规定,学校仅对因为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但在现实中,不少学生监护人采取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的方式向学校提出过分的索赔要求,极大的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给学校和教师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法律的空白使得学校安全事故在外部和内部的责任划分上都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在“两会”上提出建议和议案,有的还提出立法建议。仅在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就有700 位代表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 21 份关于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的议案。

(四)“系统性”学校安全研究的滞后

我国学校安全研究起步比较晚,其研究队伍结合了教育学、法学、公安学、管理学、安全学等各领域的研究人员,但因为学科知识的限制,其研究多侧重于学校安全的某一个方面,而缺乏对学校安全进行整合性、系统性的研究。这种研究现状一方面缺乏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指导作用,一些学校和教师非常关心的实际问题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根本的回答,其结果导致我们在学校安全上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但效率低下,效果也不理想。这种研究现状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安全教育师资和教材的短缺,很多地方进行安全培训时,往往临时从消防、卫生、公安或者高校的法学院聘请一些师资, 这些人员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但其授课内容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更缺乏对学校安全整体性、系统性的论述,使得安全教育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04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构建学校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学校安全的立法并非孤立的单个立法,我们应当建立起以《学校安全法》为中心,以《教育法》、《教师法》、《学校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为补充和细化的学校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在 2006 年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都增加了大量涉及学校安全的条款。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教育法》、《教师法》修订以及《学校法》的立法当中,规范学校安全的条款还将成为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二)拓展学校安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首先,学校安全问题的研究属于一个新兴的研究范畴,所以研究者应当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从教育学、法学、公安学、安全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学校安全问题加以研究,善于从不同的学科汲取营养、获得启示、构成体系,切不可画地为牢,固守自己的学科范围。其次,学校安全的研究应当从就事论事的经验性总结上升到理论构建的层次,形成覆盖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应对与处理三大板块的知识理论体系,从理论的高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再次,学校安全问题的研究从总体上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所以研究的内容应当密切的联系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不能让自己的研究成为脱离实践的空中楼阁。研究人员应当深入基层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权威信息、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客观问题、获取宝贵经验。从而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学校工作的实际,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合理、有效的开展。

(三)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1.学校举办者的法律责任

学校举办者是学校的所有者,也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提供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办学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并且这些教育教学设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其次学校的选址要符合建设学校的要求,建设标准要达到国家按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

2.学校管理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学校管理者的责任就是学校管理者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没有尽到应有的防护义务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学校管理者应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应是由于其过错造成的。一般来讲,管理者的过错可以分为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故意过错是指学校管理者在履行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职责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学生权益的后果,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过错又可以分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前者是指学校管理者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发生侵害学生权益的后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以致发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后者是指学校管理者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发生侵害学生权益的后果,却因为过于自信而轻信能够避免发生的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主要存在于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

3.学校中教育参与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学校中的教育参与者主要是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也包括后勤的工作人员,教育参与者的责任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的精神承担教育责任、管理责任和保护责任。如果在实施教学或管理过程中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就当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体罚学生,教师的体罚行为不应视为职务行为, 教师的职务授权中并没有可以玩忽职守、体罚学生这一项,教师有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是直接侵权人,而校方可视为共同侵权人,其侵权行为表现在对教师的管理不善,我国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此类事故的赔偿责任主要由教师承担,学校负有连带责任。

4.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与学校安全管理有着重要关系的部门主要有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公安机关有责任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并有责任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有义务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有责任加强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有责任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有义务协助学校处理各种卫生安全等事件。建设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有义务指导校舍安全检查,对校舍危房进行鉴定;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有权责令其纠正。

5.学生及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我们不仅要考虑保护学生的权益,也要明确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这些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学生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体系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建立立体式的安全教育模式,即多层次的安全教育模式。学校的安全教育可以分为教职工安全教育与学生安全教育两大部分,前者又分为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普通教职工培训和特殊岗位培训。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当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而异。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有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学校常见的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的制作与操作、学校事故的处理程序、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等。普通教职工的培训内容主要有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教学常见法律问题分析、紧急避险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校常见事故的预防及处置、典型案例分析等。特殊岗位的培训主要指学校的校医、电工、保安、锅炉工等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中小学生的培训应当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进行。

再次,学校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坚持短期集中培训和长期多形式学习相结合的模式, 切不可重形式、轻效果。尤其是对于刚入校的新教师,对其进行校内安全培训是其上岗前必经的程序。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其教育可以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实战演习、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适合学生接受能力的形式进行。

学校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也间接的通过对教育系统的作用促进或阻碍社会的和谐稳定, 影响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未来,因此, 学校的安全问题还需要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合力。(本文作者:石连海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研究员)

第5篇: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工作事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学生、家庭的幸福。一年来,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我们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牢牢树立“安全无小事,职责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透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透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邱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安全工作,杨书记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王校长负责教学安全工作。德育主任具体班主任、学生的安全检察工作,师生安全演练及各种大型活动等。教务主任具体负责教职工教学安全教育工作,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各项设施和后勤保障工作,电教主任具体负责电教设备安全工作。

校内人员及设施安全检查分工:

德育主任:马光明负责检查学生放学、放学、课间、两操、体活等。

德育副主任:胡单鑫负责检查校园暴力,校园周边环境等。

教务主任:程武负责检查课堂教学、各实验室等。

电教主任:常海负责检查各种多功能教室等。

总务主任:王健雄负责检查食堂卫生安全等。

总务副主任:负责检查学校防火、防盗、用水及各种设备安全等。

校医汤洪燕:负责各种疾病预防及教学卫生安全等。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资料,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职责人的职责。

2、签订职责书。学校与班主任层层签订职责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资料,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职责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群众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贴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用心与解放街道、解放派出所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1、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邀请了学校法制校长、派出所指导员、消防大队领导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用电、用气及安全逃生等知识,普及家用电器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

2、召开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由德育处统一印发安全教育材料,包括安全知识,安全警报等。班主任进行宣讲,让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学校还利用vcd光盘、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安全工作。

3、定期反馈各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及时查找问题排除隐患。每个月末学校组织各部门对自己所辖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反馈学校的主要安全工作记录,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工作及早布置、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警钟长鸣。

4、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工作承诺书》。主要资料有:1、不私自游泳,以防溺水事故;2、不进网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3、不骑摩托车和驾驶其他机动车辆;4、不乘坐“三无车辆”。5、外出告知父母,不在外住宿;6、注意饮食卫生以防传染病;7、注意用电安全,防火防盗。8、不惹事生非、不打架斗殴。9、不买“无证商贩”的食品。

5、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暑假、五一和国庆长假,学校都致家长一封信,信中的一个重要资料是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子女在假期中的安全。

6、认真做好预防流行病和常见病的工作。用心做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对校园定期进行消毒清洗,防止细菌滋生。对学生适时进行流行病的防疫,个性在今年流行荨麻疹,我们在州防疫站调集药品,及时防护,我校没有一个人感染此病,有效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四、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潜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个性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月工作。学校安全教育以珍爱生命为主题,在安全教育月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队会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透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理解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用心推行一月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透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透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潜力和自我保护潜力。

总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加强管理和防范,务求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尽快建立起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http://m.scabjd.com/jiaoyu/26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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