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汇编3篇

金融 2023-11-18 点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汇编3篇,欢迎品鉴!

【篇1】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金融学院

“金融分析师―卓越金融”联培项目介绍

为贯彻上海市政府关于推进部属高校带动地方高校发展的精神,加速培养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经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金融学院协商,决定两校自起联合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下称“联培项目”)。两校联合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名称为:“金融分析师―卓越金融”联培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系统的金融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人才。

二、教学及日常管理

1.联培项目为两年学制的全日制教学,根据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以上海财经大学为主,上海金融学院参与制定联培项目的培养方案。

2.联培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导师成员由上海财经大学、上海金融学院及行业导师共同构成。

3.联培项目的学生在上海财经大学学习、生活,享有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同等待遇。同时在就读期间,享有上海金融学院学生海外交流的机会,可以使用上海金融学院的图书资料、实验室、示范性金融行业见习基地、金融家论坛、海外名师讲坛等教学资源。

4.上海金融学院为“金融分析师―卓越金融”联培项目设立“卓越金融行业实习基金”、“学生素质拓展基金”和“海外交流基金”,基金总金额20万元。

5.上海金融学院为联培项目学生提供金融行业实习机会及就业机会。

三、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研究生按照有关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金融硕士学位。

四、招生与录取

1.联培项目的"招生计划由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上海金融学院参与对联培项目的招生宣传,体现联培项目的特色,的招生名额为25名。

2.20联培项目的招生方式与我校金融硕士的金融分析师方向相同,考生在报名阶段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报联培项目。

五、学费

联培项目的学费与其他全日制金融硕士学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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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08年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近日公布,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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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年考研招生简章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标注的专业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学位有7个学科门类的78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11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税务硕士税收风险控制与管理研究方向、金融硕士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8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

2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年9月2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或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只能到上海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

或上海财经大学。

(2)复试:约在2013年的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部分学院招生培养改革措施

1.人文学院招生改革措施:

自2012年起人文学院按一级学科进行初试报名,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仅供参考。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再填报专业志愿,分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

2.经济学院招生培养改革措施:

(1)自起硕博连读项目与数量经济学专业金融计量经济学研究方向将分别招生。硕博连读项目定位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涵盖经济学院所有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金融计量经济学研究方向定位于培养应用型金融计量人才。

(2)硕博连读项目按“经济学”门类进行初试报名,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仅供参考。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再填报专业志愿,分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其中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四专业复试统一进行。

(3)硕博连读项目第一学年结束后进行资格考试,如未通过资格考试,则按所在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可申请硕士学位毕业;硕博连读学生若退出硕博连读项目,将延期一年,在第六学期参加硕士论文答辩;通过资格考试者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4)选考“实变函数与数理统计”科目的同学录取后须参加经济学院举办的暑期学校,接受经济学课程学习,免收学费。

3.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招生培养改革措施:

(1)2013年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试行硕博连读项目,定位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涵盖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现有的两个专业,将在进入复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拔进入硕博连读项目。

(2)2013年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按一级学科进行初试报名,报名阶段报考专业仅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分析师考研招生简章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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