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残联招聘】2018广东汕头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汕头特殊教育学校)招聘【15人】

教育 2021-09-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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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广东汕头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特殊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承担视障、孤独症、脑瘫、智障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接7周岁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抢救性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及要求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在所聘单位任教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日。

  报名地点: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大楼一楼(汕头市长平路89号长联大厦)。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残联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发放准考证

  2018年8月中旬,届时提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回执,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

  (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残联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残联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市残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和说课的方式对专业技能进行测评,面试时间20分钟。

  5、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市残联网站(http://www.stcl.org.cn)公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期间,7月25日至8月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受咨询;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市残联组织实施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88611886

  市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8865755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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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5日

【2018残联招聘】2018广东汕头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汕头特殊教育学校)招聘【15人】

http://m.scabjd.com/jiaoyu/16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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